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的意见
(2005年6月24日政协重庆市第二届委员会第三十次主席会议通过)
为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政协重庆市委员会的界别作用,进一步创新发展政协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会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挥界别作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发挥界别作用的重要意义。界别是人民政协产生、存在和发展的社会基础。按界别组成是人民政协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显著特征,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人民政协按界别组成,体现了统一战线组织的广泛代表性、党派合作性和民主协商性。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突出界别特点,充分发挥界别作用,有利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有利于更好地调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社会氛围;有利于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协助中国共产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广泛了解社会各界的意见和要求,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有利于整合广大政协委员的智力优势,提高履行政协职能的整体水平。
(二)进一步明确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界别作用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全面贯彻中发[2005]5号文件和政协章程的相关要求,突出界别特点,发挥界别优势,进一步调动各界别委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实效,为加快推进富民兴渝、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三)准确把握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的总体要求。要通过丰富和活跃的界别活动、进一步畅通发挥界别作用渠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发挥界别作用的领导等措施,发挥界别作为履行职能重要载体的作用,发挥界别作为团结联系广大委员重要渠道的作用,发挥界别作为政协团结联系各界群众重要纽带的作用,不断增强委员的界别意识,提出有界别特点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政协工作。
二、发挥界别作用的主要渠道
(四)充分发挥界别在政协例会中的重要作用。在政协全委会上,按界别划分委员小组,高度重视各界别在小组讨论时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有重点地安排界别联组讨论,邀请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参加,听取委员所代表界别的意见和建议。提倡以界别名义提交大会发言,并有重点地安排界别代表发言。根据需要,安排有关界别的委员列席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参与重要问题的协商讨论,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就重要问题召开的专题协商会议,主要安排相关界别的委员参加,充分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
(五)充分发挥界别在调研视察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界别的特点和优势,有选择地开展一些具有前瞻性、宏观性、战略性的调查研究、研讨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在全市范围内以本界别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主题,合理安排以界别为主体的视察、考察和调研活动。
(六)充分发挥界别在提案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界别提案征集制度,积极鼓励各界就本界别存在和关注的问题,提出界别提案,并择优列为重点提案。坚持和完善界别重要提案提请党政领导同志阅批的做法,巩固和扩大主席、副主席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成果。实行重要提案办理邀请相关界别的委员参与督办的新做法。
(七)充分发挥界别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重要作用。各界别要充分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注意认真搜集本界别群众关注的问题,听取和反映他们的呼声和意愿。政协各相关工作机构,要注意从界别调研、视察和委员专题座谈会等界别活动中,及时反映界别社情民意。要从各界别中聘请一批特约信息员,重点反映各界别所关注的重要信息。市政协主席接待委员日活动可重点邀请若干个界别的政协委员参加,了解相关界别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中重大问题的看法,综合相关界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八)充分发挥界别在专门委员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要求和专业相近的原则,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成员组成等方面要充分考虑界别因素。在开展调研、视察、研讨、座谈、咨询服务以及与市委、市政府部门开展对口联系和协商等活动时,有重点地邀请相关界别的委员参加,充分发挥界别委员的整体功能,努力使专门委员会成为界别活动的重要依托。
三、发挥界别作用的组织领导
(九)把充分发挥界别作用纳入政协工作计划。市政协主席会议要加强对界别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协主席、副主席按照工作分工,指导相关界别的工作。根据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每届政协换届前,主席会议要根据当时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审议下届政协界别的合理设置,提出妥善安排界别代表人士参加政协的建议意见,由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