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改进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
重庆直辖以来,我市政协提案工作稳步推进,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在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重庆“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政协提案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为了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更好地发挥提案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发〔2006〕5号)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政全委发〔2006〕10号)精神,结合我市政协提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的需要。提案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切实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好、完善好,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优势运用好、发挥好。
(二)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是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政协提案工作是实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一个重要渠道。政协提案提出和办理的过程,是党和国家通过人民政协密切联系群众、广泛进行协商、充分发扬民主的过程。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协助党和政府实现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推进民主政治建设。
(三)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是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直辖市的需要。提案工作联系着提案者和提案承办单位,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党政部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化解矛盾、调动积极因素,为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凝聚力量,为我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重庆做出贡献。
(四)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是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整体功能的需要。政协提案工作是一项具有全局意义的工作。提案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各个领域;提案工作的各个环节,不仅涉及到提出提案的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而且涉及到办理提案的中共党委、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整体功能,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更好、更有效地履行政协职能。
二、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总体要求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和《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按照《提案工作条例》及《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政协重庆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渝委办〔2003〕144号)的要求,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继承发扬、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服务质量的新途径、新方式。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提案质量为基础,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提案工作机制,增强提案工作整体合力,更好地发挥政协提案在实现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我市发展作出的“314”总体部署,推进我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认真听取意见,切实改进工作。要坚持和健全党委、政府和政协领导牵头办理和督促办理重点提案的制度,为办理政协提案做出表率。党委、政府、政协要从工作机构、人力、物力等方面对政协提案工作提供支持。各级政协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协调组织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推动提案工作不断进步。
三、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提高提案质量
1.引导提案者增强质量意识。提案者要正确处理好提案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坚持质量第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亲自动手撰写提案,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提案。慎重转呈他人材料,联名提案的联名人要了解并赞同所署名提案的内容。
2.为写好提案创造条件。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委会、委员地区小组,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提案者围绕国家的大政方针、中心工作、我市“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一圈两翼”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向政协及其委员通报中央及我市的有关方针、政策、情况,让提案者知情明政;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集提案题材,经整理后印发提案者,供提案者撰写提案时选择、参考;要通过举办提案工作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印发《优秀提案选编》、《提案点评》等学习资料,提高提案者撰写提案的水平。
3.坚持标准严格审查。要坚持和完善审查立案标准,规范立案和确定承办单位的工作程序。要通过学习和培训提高审查提案人员的工作水平,增强责任感,严把质量关,确保立案提案的质量和确定承办单位的准确性。提案工作部门要及时向提案者做好未立案提案的告知和解释工作。
4.认真做好集体提案工作。要通过召开集体提案征集座谈会等形式,重点征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委会和政协界别的集体提案。集体提案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组织和人才优势,采取多种方式提高集体提案质量。要把提案工作与大会发言、委员视察、专题调研等工作结合起来,突出各自工作的特点,体现提案特色,实现优势互补。
(二)努力提高办理质量
1.区分层次,突出重点。按照提案选题好、质量高、能产生较好效果的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一批重点提案,分别由党政领导牵头办理,由政协主席、副主席、各专门委员会督促办理。承办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一批重点提案,通过认真办理,带动一般提案的办理。要高度重视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界别等集体提案的办理。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及时通过重要提案摘报等形式向市委、市政府报送有关情况。重点提案承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方案,规范程序,注重实效,采取提案者、督办者、专家学者及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实地考察、专题调研、走访、办理协商会等方式进行重点办理。
2.加强沟通,提办互动。提案承办单位要通过走访、约谈、电话商谈、集体面商等多种方式,加强与提案者、督办者的沟通联系,听取提案者、督办者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邀请提案者、督办者参与办理工作。提案者要做好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和协商,积极参加有关办理活动和会议,提出建议,及时认真地反馈意见。
3.领导审签,写好回复。承办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并书面答复提案者。答复函要针对提案所提意见建议做出正面回答,并由承办单位主要领导签发。要按照“当年解决或采纳(A类)、列入计划拟解决(B类)、留作参考(C类)”三个类别,在答复函首页注明办理结果。答复函寄出后,要积极回收反馈意见,努力改进工作。
4.认真办理,注重实效。提案凝聚着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智慧和心血,蕴藏着丰富的信息资源和许多真知灼见。各承办单位要严肃、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件提案,意见建议能采纳的应尽量采纳,能落实的应尽快落实;当年不能采纳落实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采纳落实;无法采纳落实的,作为工作参考,并向提案者做好解释。承诺逐步解决落实的提案,要建立资料库,纳入工作计划,逐步解决和落实,并及时向提案者通报进展情况。对办理“不满意”的提案,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听取提案者的意见,重新办理,重新答复。
5.检查考核,推进工作。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工作协作机制,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要加强对重点提案、难点提案、办理“不满意”提案的督办力度,促使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党委、政府要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严格考核。
(三)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积极配合,形成提案工作合力。政协提案工作部门要与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案承办单位和提案者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及委员地区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的组织和人才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提高提案质量,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重点提案、难点提案及办理“不满意”提案重新办理的工作。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积极参与提案分析、重点提案优秀提案推荐、重点提案督办等工作。提案协办单位要按照要求及时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协助主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规范提案的征集、审查、办理、答复、督办、追踪等工作程序。建立和完善与党委、政府联合交办、联合检查、联合培训、联合表彰等工作机制。逐步完善重点提案的产生和督办办法,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制度,政协全体会议审议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制度,党委、政府在政协常委会上通报本系统提案办理情况的制度等。细化提案审查立案标准和重点提案标准,探索建立提案质量、办理质量评价体系。把坚持传统做法与改进创新结合起来,在实践中继承发扬,创新发展,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前进。
3.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提案工作人员素质。要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提案工作人员及提案工作队伍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地区小组及承办单位,要落实提案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并保持相对稳定;有关负责人、联系人及办案人员要积极参加提案业务技能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服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政协加强提案工作的网络建设,逐步实现网上提交、网上答复、网上管理,提高提案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4.注重理论研究,加强提案工作宣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经验。要结合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等新形势和新任务,分析和研究提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努力把握提案工作规律,通过理论研究和工作创新,推动提案工作不断发展。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运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开辟经常性、互动性专栏,对提案特别是重点提案的形成、办理过程、办理成效及提案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社会公众对提案工作的认识和参与,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