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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将乡村旅游纳入全市大旅游发展战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17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据反映:目前,乡村旅游发展迅猛,已成为区县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推动扶贫攻坚的有效途径。以酉阳自治县为例,全县乡村旅游主要有纳凉避暑、观光体验、水上运动、山水风光、民俗文化、古镇古寨、户外露营、休闲垂钓、温泉度假等地方特色旅游品种达200余种。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9月,仅乡村旅游就接待游客37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1亿元,与同期相比,分别增长了15%和26%。

据了解,目前全市乡村旅游由扶贫开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旅游、扶贫开发、农业、城乡建设、民族宗教、商务等)根据各自职能自发自主地抓,存在统筹不够、规划不清,目标不明,投入不足,考核不力等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旅游部门介入不够深。根据职能职责,旅游部门只是对取得A级以上的景区、景点负责具体规划、策划等,对乡村旅游既没有项目安排,也没有资金支持,也没有统一规划,更不负责业务指导。说直接点,旅游局就是管理A级以上景区、景点的旅游,对于乡村旅游,作为专业管理部门的旅游部门介入不够。

二、扶贫开发部门统筹乏力。作为目前事实上的牵头部门,扶贫开发部门从扶贫攻坚出发,把项目资金、政策等大力倾斜于发展乡村旅游(从2011年以来,仅酉阳自治县,就累计投入扶贫资金2000余万元发展乡村旅游,现已建成乡村旅游扶贫开发示范点12个),对乡村旅游的发展功不可没。但从旅游开发、旅游推广和旅游服务的专业角度来看,扶贫开发部门研究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都不足,从部门统筹、整合的角度来看力度也不够。

三、其他部门各自为战。农业部门坚持以田园风光、农业生产、农家生活等与农业密不可分的自然资源,集中资金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城乡建设部门通过“传统村落”等项目支持农民新村示范点建设。民族宗教部门从民族、宗教出发,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建筑风格,大力建设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商务部门从职能出发,针对星级农家乐打造评审方面,支持乡村旅游发展。

事实证明,发展乡村旅游不仅能有效带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还能推动农民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方式和农村生产组织方式、社会结构等产生重大变革,有力推进农村现代化进程,是农民实现物质和精神“双脱贫”的最佳路径。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市乡村旅游的发展,使之成为全市旅游经济的“半壁河山”,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明确职能职责。将乡村旅游发展纳入全市大旅游发展战略,明确旅游部门作为牵头统筹部门,建立乡村旅游发展联席会制度,切实搞好乡村旅游的规划、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及考核,各相关部门大力配合,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把发展乡村旅游作为旅游部门工作的重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加强行业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二、强化投入机制。市上每年要安排整合一定的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专项投入乡村旅游发展。市财政应根据区县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预算安排,切实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特别是要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取消项目地方配套建设资金,从根本上解决乡村旅游发展的投入机制问题。

三、出台相关政策。针对乡村旅游发展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建设用地、引进社会资金、产业规划布局、优惠政策等问题,市上应出台专门的乡村旅游发展实施意见,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