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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的有益探索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9/30 来源:本站 浏览: 次 字号:


在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期间,政协马武片区委员小组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县农村土地使用经营权流转的建议》的集体提案,本人进行了深入调研,并结合长期在乡镇工作掌握的情况,形成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的有益探索》的调研材料,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基础,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必然。允许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投入产出率和农产品优质率,是发展现代农业、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如何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近年来,我县在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现出“四化”现象
  
(一)流转形式多样化。从各乡镇(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形式来看,转包、出租、入股、转让、互换、委托以及季节性流转等各种形式并存,但以出租为主要形式。

   (二)流转受让主体多元化。专业大户和合作社已成为土地流入的主要对象,占流转面积的60%左右,其规模经营的水平相对较高,有力地推动了农村土地长期而成片地流转。
  
(三)流转期限短期化。 流转期限长短不一,主要以短期居多,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主要集中在3年以下,其中1年的占70%。多数农户不愿签订长期合同,普遍担心因流转土地的价格上涨或遇到土地征用而吃亏。
  
(四)流转范围自发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范围不断拓宽,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耕地扩展到滩涂和山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村内进行,扩展到外地,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多数还是自发流转为主。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需得以提高和完善。目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困难和问题。
 
(一)流转成片难,影响了土地规模经营。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过程中,适度规模经营与个别农户不自愿流转土地的矛盾十分突出。农户个体承包田土面积普遍较少,且零星分散,往往成片的土地由几十个农户承包,如果经营大户需要流入集中连片的田地,只要其中的部分农户不自愿流出,土地连片规模经营就很难形成,从而影响了土地整体耕作效能的提高,也影响了经营大户的经济效益。
   
(二)流转不规范,容易引发纠纷。当前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采用口头协议,私下流转的较多,通过组织流转、签订合同的少。即使订有合同,条款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双方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不够明确。流转的程序也不规范,手续不齐全,存在很大的纠纷隐患。
   
(三)流转的服务机构不完善,流转存在盲区。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处于自发阶段,大多数村(社区)尚未建立起有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平台,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也未能很好发挥,市场化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机构尚未发育起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传播渠道不畅,供求信息不对称,想要流出土地的找不到接收人,想要转入土地的找不到地。
   
 三、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中介市场。当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现象,流转信息主要依靠亲戚、朋友及农村干部的交流,获取信息的难度大。因此,有必要建立相应的信息中介与发布组织,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强化基层政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科学管理。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健全相关制度,作好规划、调控以及协调管理等。乡镇(街道)要根据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合理布局,为搞活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政府运用税收、财政政策等市场经济杠杆,调控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向,支持发展符合本地产业规划和政策导向的优势产业和项目。
 
(三)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农户之间或集体与农户之间,都应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具体事项。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及时形成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面积、期限以及经济补偿标准等事项。协议签订必须经集体经济组织审核后,才可按协议实施流转。
  
(四)建立健全政策支持、农户自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除了相关配套政策之外,还应注意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的经济机制,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的主要资本,作为农村要素市场中最活跃的部分,建立政策支持、农户自愿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避免强征强转、撂荒耕地等现象。
   
四、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
   
从目前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利大于弊,但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不少问题也不容忽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不仅是经济问题,更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政策、发展、稳定大局,不能采取行政手段推行,只能通过服务和引导,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创造有序的制度环境。
  
(一)强化宣传,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快的原因之一是缺乏有力的引导,乡村基层干部群众对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认识不足、行动不够主动,存在放任自流的现象。为此,必须大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民主动流转,放心流转,使农民把承包地向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集中,树立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规模化经营的典型,让农民得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济实惠。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服务机构,促进流转有序进行。加快发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心等中介服务组织,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积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牵线搭桥,提供土地供求信息、政策、法律咨询、合同签订、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交易平台。乡镇(街道)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指导服务中心,村(社区)发挥好村(社区)组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的作用,村民小组为农户提供及时、方便的流转服务,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服务网络,提高服务能力。
  
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促进土地规范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涉及土地所有者与土地经营者的利益,流转必须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要签订标准文本格式的流转合同,明确流转的形式、数量、期限、补偿、用途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要全面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合同管理制度和流转备案制度,使流转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处机制,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妥善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出现的纠纷。
  
(四)加大流转政策扶持力度,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保障。 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专项资金,对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的给予资金补助。对规模流入户和合作社进行适当奖励,并在农业产业化项目上优先安排,信贷上重点支持,用地政策上倾斜。

(五)完善配套措施,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顾之忧。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减少农民,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创造条件。加快建立完善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医保等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农民离土的后顾之忧。